新闻回顾 2021年12月31日,网上流传的两段视频显示,北京市朝阳区一小学在举行元旦活动,因同学在台上表演朗诵时声音偏大,有多名学生捂住耳朵。其中第一排有一名女生因动作大遭到班级两名教师的激烈批评,最后被拖拽着与旁边女生交换位置。此事件引发广泛热议。
把握教育惩戒尺度考验教师智慧
□郑建钢
北京市朝阳区一小学发生的学生被教师拖拽事件,之所以引发广泛热议,相关教师饱受批评指责,是因为教师的教育方法失当,举止行为过于粗鲁。
按照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的说法,明确教师惩戒权,主要是为了解决两方面问题:一是解决当前教师不敢管、不愿管的问题;二是解决不善管、不当管的问题。但是,教师把握惩戒权的尺度,却像走钢丝一样,左右为难,很难操作,颇为考验教师的管理智慧和教育能力。
所谓教师惩戒权,教育在先,惩戒在后,是在教育基础上的惩戒。惩戒不过是强化教育的一种手段,而不是目的。决不能本末倒置,只要惩戒,不要教育。
避免教育惩戒失当,最主要的是把握好度。2021年3月1日起施行的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,规定了教师不能触碰的7条“红线”。一旦越过了这7条“红线”,受到惩戒的将不是学生,而是“不善管、不当管”的教师自己。
在实施教育惩戒时,要注重区分场合。对于普遍存在的问题,在公众场合进行教育惩戒是可以的,以达到教育大多数的目的。而对于个别违纪现象,适宜于特别情况特别对待,惩戒还是私底下进行比较好。这样既能达到教育效果,又可以保持学生颜面不失。
对于不同的违规违纪情节,要注重细化边界,讲究教育惩戒艺术。视情节轻重,实施不同的教育惩戒,确保教育惩戒的科学性和合法性,使教育惩戒经得起相关规定的检验,经得起全社会的拷问。
没有规矩,不成方圆。教师要进一步学好《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(试行)》,正确行使教育惩戒权。赋予教师惩戒权,不是为了让学生向教师低头,而是要教育学生向规则低头。
“摆拍”的形式主义教育何时休
□李 平
看完视频,相信无人不为小女孩惊恐、忧惧的眼神感到心疼,不为教师如此糟糕的表现感到气愤。本是七八岁的孩子,又是在本该轻松愉悦的元旦庆祝活动中,他们表现出好动、不懂掩饰的天性实属正常。若要教育孩子学会尊重,教师只需多加提醒,或许就能收到比较好的效果,但她们从始至终没有表现出丝毫的耐心,而是将“急火攻心”贯彻到底。
“急”从何来?“火”又从何来?从其中一名教师气急败坏的话语中,可以一窥端倪,“赶紧换了,别影响拍摄,回头别的班都表演完了,都去跑步了,咱班还表演不完,又耽误跑步”。的确,教师也有教师的“难处”,急的是既定的教学任务完不成,在班级评比中就会不占优势;气的是好端端的视频“留痕”被个别孩子搅和了,破坏了整齐划一、一片和谐的镜头之“美”,对家长、学校都没法交代。
两名教师的错误已然酿成,她们也受到了严厉的处罚。但迫于舆论压力作出相关处罚,不等于事件的结束,我们更应反思该事件所反映的深层次问题。长久以来,各种形式主义让教师不堪重负,让原本有意义的教育行为走样、变味。就拿“留痕管理”来说,搞个活动,要拍照留痕;上堂公开课,要拍照留痕;上门家访,要拍照留痕……久而久之,教师在“留痕管理”中学会了“摆拍”,学生为了配合教师也学会了“摆拍”。不愿配合、配合不好的,就成了“不对”“不乖”甚至“讨厌”“影响班级荣誉”的众矢之的。过于注重形式,这些照片、视频注定沦为作秀的法宝,却忘了问一句,教育的主体——孩子,又获得了什么,学到了什么?
“提升素养”是教师一辈子的功课
□周国梁
视频中,两名教师辱骂学生的行为,无疑有违师德,而且侮辱了学生的人格尊严,产生的后果是非常严重的。
虽然这些言辞是不应该的、刺耳的,但这也不能完全说明教师道德败坏。这些情绪化的言行,更多体现了教师教育智慧和专业性的缺乏。联系日常教育教学实际,类似上述言行,我们也多有见闻。比如当学生完不成作业或违纪时,有教师会吼出“不做作业就回家去,不要来读书了”等难听甚至侮辱性的话;当学生损害集体荣誉时,有教师也会以集体的名义和力量来“声讨”学生。事实上,正如此次北京市朝阳区两名教师一样,这样的言行是经不起定格、放大和审视的。也正因如此,教师们更需时刻检视自己的言行,有没有借着“恨铁不成钢”“为你(班级)好”的理由,对学生说了过激的话、做了过激的事。
教师的职业是为人师表,其言行可能会影响受教育者的一生。今天情绪化的一句话,很可能就是学生心上永难愈合的一道疤。身为教师,要时刻谨记:学生的心灵如同脆弱的露珠,“美丽可爱但却十分脆弱,一不小心,就会滚落破碎,不复存在”,尤需倍加呵护。
无论是时代对教师提出的较高要求,还是教师的职业特点,都决定了教师要把“保护、尊重孩子”放在第一位。选择了教师职业,就应该遵守基本的职业道德规范,不忘初心;同时要时刻不忘锤炼品行、精进业务,提高育人能力。